前几天父母给我寄了个包裹,父亲在收件人那儿将我的名字最后一个“飞”字写成繁体“飛”字,周五包裹单到了,今天才有时间去取。
到了邮局,工作人员检查我身份证的时候,说身份证名字和收件人名字不一样,不能领取包裹,我说那是繁体字呀,对方也不认,让我找小区物管开加盖公章的证明才行;我说包裹单上面有我的手机号应该可以证明是我本人,但工作人员说还是不行,非要开书面证明,我是租的房子,还不知道物管会不会给开证明,早知道写公司的地址,让公司开证明容易多了。唉,郁闷啊。
希望大家以后要注意啊,去邮局不要写繁体字哦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